实验室数据管理制度

测试中心实验室数据管理制度

为了对中心使用计算机或仪器设备进行样品检测的数据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检索、转移等活动统一规范管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计算机或仪器设备存储或采集的检测数据,检测人员或仪器负责人在规定的保存期限内做好检测数据储存或备份工作,以防止数据丢失。

二、任何对原始检测数据的修改,都需要另行保存,不得覆盖或删除原始检测数据。

三、用于数据备份的移动硬盘、非检测仪器用计算机硬盘、光盘或U盘应有相关仪器负责人员妥善保管,防止数据被修改或丢失。

四、如校内样品检测数据需要转移到非检测计算机之外的介质上,检测人员应确认转移后数据的有效性。

五、对于校内样品的检测数据,由仪器负责人统一发送或拷贝给送样人员,并确保其已收到有效性数据。

六、检测数据的不得被除送样人、检测人员仪器负责人之外的其他人员复制或转移。

七、计算机或自动设备中的数据或备份数据由仪器负责人员负责管理和保存。

八、校内样品检测数据的保存期不得短于承诺保存期(各仪器设备的承诺保存期由仪器负责人制定)。

九、根据实验室检测数据储存硬件条件的情况,仪器负责人员可自行确定是否继续储存超过承诺保存期的校内样品检测数据。

十、本中心用于检测的所有仪器设备和计算机,仅允许经培训合格并获得授权的人员操作。禁止非授权人员使用与检测相关的计算机或仪器设备

十一、用于控制检测仪器的计算机,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外来软件、不得做其他用途使用;经批准使用的外来软件,在首次使用前须做好记录,并先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以保证机内所存储数据的安全。

十二、送样人在查看或拷贝检测原始记录时,仪器负责人必须注意:只允许送样人查看或拷贝与其相关的检测数据,绝不允许其查看或拷贝任何其送样人的数据。

十三、应尽量使用各实验室的工作计算机为客户拷贝或发送数据,工作计算机要安装杀毒软件,注意防范病毒的侵入

十四、严禁外来软盘进入实验室内计算机,以防止带入病毒破坏存储的数据。用于数据备份的软盘、光盘、U盘等存储介质不得交叉使用,应由专人妥善保管。存储有检测数据的计算机应设置秘密保护

分析测试中心

2022.10.09